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
关于2021年中小学假期工作安排的通知
各学校:
根据烟台市教育局假期安排有关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以及传统节日时间,现将 2021 年我市普通中小学假期时间安排等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统一假期时间安排
2020—2021 学年度,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中职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:2021 年 1 月 25 日(农历腊月十三)至 2 月 28 日(正月十七),3 月 1 日开学;普通高中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 2021 年 2 月4 日(农历腊月二十三)至 2 月 27 日(正月十六),2 月 28 日开学。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段学校暑假放假时间统一安排为 2021 年 7 月 12 日至 8 月 29 日,8 月 30 日开学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寒暑假期安排的,须提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备案。
2021 年,全市中小学公共节假日安排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二、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
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,认真研究工作措施,落实安全责任,切实把安全工作做实做细,全力维护好广大师生安全。一是要深入自查整改。要在假前开展“地毯式”自查,重点加强对教室、食堂、实验室、宿舍、礼堂等部位的查控,务必及时切断用电、用气、用水设施,教室、宿舍、食堂封门后,禁止人员进入,切实做到“无缝隙、全覆盖”。要针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,采取有效措施,利用假期抓紧整改消除;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,要认真制定整改防护方案,落实整改责任和防护措施,严防发生安全事故。同时,节假日期间,要做好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信息平台数据维护等疫情防控有关工作,清点补齐和维护学校的防疫物资及设施,确保满足学校开学后使用需要。二是要强化安全法制教育。要结合季节和节假日特点,在假前充分利用烟台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,集中开展交通、消防、饮食卫生、疾病预防和防拥挤踩踏、防雨雪灾害、防滑冰、防溺水、防不法分子伤害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,引导学生注意防范各种意外事故;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,引导学生自觉遵纪守法,不到网吧、台球室等娱乐场所,不乘坐“三无”车辆、非法营运车辆、超员超载车辆,不参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。三是要加强值班值守。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,安排专人在岗值班,保证信息畅通,及时准确地上传下达,确保不出纰漏。值班人员要定期对校园进行巡查,遇到突发事件,要按相关规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及时进行妥善处置,重要情况和信息要按照紧急信息报送制度,及时准确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。四是要密切与家长的交流。要通过召开家长会、印发《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》、签订假期安全责任书、发送平台安全提醒、微信群、QQ群等多种形式,持续保持和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,深入推进家校联动协作机制,引导家长履行好监护人职责,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,做好节假日安全教育管理,非必要不要出境特别是避免前往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、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行,确需离开居住地的要按规定如实向学校报告时间表、路线图,并规范做好个人防护,减少和降低病毒感染的风险,切实维护好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
三、严格规范假期学校工作
各学校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,认真执行放假时间安排,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上课、补课,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,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、培训班。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,在职教师均不得从事课外有偿补课,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(无论是否收取酬)。严禁教师“上课不讲,课后讲”。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拉生源,所有教师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、逼迫学生参加校外辅导培训,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作宣传。
四、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
各学校要利用节假日契机,立足于丰富学生假期生活,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生活指导。要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、劳动实践教育和人生规划教育,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生活,多读优秀书籍,深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进一步丰富人生体验、坚定文化自信、增强劳动意识、提高综合素质。要全面加强作业管理,控制各学科假期作业总量,给学生留足读书、实践活动、自主学习时间;要指导教师提高作业布置质量,提倡实践性作业、探究性作业,严禁教师没有针对性的直接利用现成的教辅材料布置作业;所有学科作业都必须备案。要倡树健康生活理念,通过科学制定体育与艺术家庭作业和组织“小手拉大手,共筑家庭健康新理念”活动等,引导家长陪伴孩子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,切实规范电子产品的使用,持续提升运动素养和艺术修养,确保学生度过健康快乐而有意义的节假日。
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
2021年 12月3日